项目名称:东莞市企石医院口腔CT和牙科种植机购置项目-设备部分
采购编号:HSZX-80120240606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金额及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单位 | 单价预算金额(元) | 预算总金额(元) | 单价最高限价金额(元) | 最高限价金额(元) | 备注 |
1 | 口腔CT机 | 1台 | 629,000.00 | 689,000.00 | 597,550.00 | 654,5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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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牙科种植机 | 1项 | 60,000.00 | 57,000.00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以来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1.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 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需提供(或中标后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需提供(或中标后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南城段115号旺南驹大厦1号楼10楼1007室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7月16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7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东莞市企石镇湖滨北路东莞市企石镇政务服务中心6楼政府采购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企石医院
采购人地址:东莞市企石镇宝华路115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开云电子(中国)官方网站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南城段115号旺南驹大厦1号楼10楼1007室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380030
备注:现场购买。注:建议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谈判文件(自带U盘拷贝谈判文件电子文档)。
发布人:开云电子(中国)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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